由于恐怖主义而重新生效

3.由于恐怖主义而重新生效

不过,由于与北爱尔兰事件有关的恐怖主义,知情不报罪已经重新生效。根据《1984年反恐怖主义法》第11条,如果一个人所知道的情报有助于制止恐怖行为,或捕追进行恐怖行动的罪犯,那么他有责任向主管当局报告。如果他没有正当理由而不予报告,他就犯有一种应处以监禁两年以上的犯罪。

在上议院的辩论中,有人对此表示了某种不安。我主张它应继续存在。因为如果他有正当理由而没有报告警察,那么他就没有犯罪。在三读[5]时,对此仍有分歧。最后这一条款以129票对92票被保留下来了。

我想对其他犯罪也应给予重新考虑,比如抢劫或抢劫银行。现在这些犯罪一般是复杂的军事行动,它们要求事先作好周密的计划。如果任何公民知道有一次计划中的抢劫银行,他应该报告警察,以便不让它发生。

[1]“霍姆诉本廷克案”(1820年)2 Brod & Bing 130、162。

[2](1962年)AC 528。

[3](1962年)AC 555、560、564。

[4](1962年)AC 569。

[5]西方国家通过立法议案的形式之一。国会在审议议案时,需对议案逐条宣读并展开辩论。一般是宣读三次,即初读、二读和三读。在三读时即可决定是否通过。——译注(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