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干的、有学识的和正直的法官

1.能干的、有学识的和正直的法官

所以那位法官被认为是正确的。正巧他是一个犹太人。他是这个国家第一个审理关于亵渎神灵案的犹太人法官。他干得很漂亮。他在他的书中引用了麦考利勋爵[9]在1883年在国会辩论中的一段话:

“人们一直说,看见一个犹太人法官判一个人犯有亵渎神灵罪是一件可怕的事。我的看法是看见任何一个法官根据目前的法律判一个人犯有亵渎神灵罪都是可怕的事。不过,如果关于那个问题的法律是有效的,我看不出为什么一位犹太人法官就不能审判一个亵渎神灵的罪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该有讨论宗教的根据的自由,但一个人不应该有强迫其他人听和看使他为之烦恼和气愤的事的自由……

阁下,这些就是我为制定关于亵渎神灵罪的法律所提供的一些原则;如果这样制定法律,我就没办法懂得一个犹太人为什么不能像一个基督徒一样执行法律。我不是一个天主教教徒,但如果我在马耳他是一名法官,我对惩罚一个在成千上万名罗马教徒面前焚烧教皇画像的顽固的基督徒不会有什么顾虑。我不是一名穆斯林,但如果我在印度是一名法官,我对惩罚一个玷污清真寺的基督徒也不会有什么顾虑。那么我为什么应该怀疑一个以自己的才能、学识和正直而当上法官的犹太人会在一个基督教国家正确地处理侮辱基督教的人呢?”(https://www.daowen.com)

阿兰·金-汉米尔顿具备了这一切:能干、博学和正直。他正确地处理了《同性恋新闻》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