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引用了,并告诉陪审团:
“如果你们确信当他在街上把车开成之字形并靠近路另一边的车辆时,作为一个理智的人,他肯定知道这样做会造成对那个扒住车的警察的严重人身伤害,他肯定知道这种伤害会发生并且那个警察会死去,那么被告就犯了应处以死刑的谋杀罪……另一方面,如果你们不相信他打算对那个警察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换句话说,如果你们认为作为一个理智的人,他没有认识到这样做会造成对那个警察的严重人身伤害,那么可以判被告为过失杀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