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恩的问题:“根据什么法律?”

1.佩恩的问题:“根据什么法律?”

当时佩恩要求知道,他们违反了哪条法律:

“我确信我没有违反任何法律,我也没有犯起诉书所控告的罪行……我希望你们让我知道,你们对我提起公诉所依据的法律和你们对我进行审判所依据的法律。”(https://www.daowen.com)

这个问题提得好。《1663年的集会法》规定,不依据《共祈书》就为宗教崇拜而进行任何一次五人以上的单独会议为犯罪。但那个法令在1668年已经被废除了。在1671年该法令又恢复了。可是在格雷斯丘奇大街上的这次集会是在1670年,当时没有禁止这种集会的法律。审判官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以下面的回答作为对“根据什么法律,你们对我提起公诉?”这个问题的答复:“根据普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