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特赦

1.特赦

与此同时,在整个英国出现了一场要求释放他们的蓬蓬勃勃的运动。全国上下,甚至在下议院都反对对他们的判决。1834年4月21日,发生了一次大规模的示威游行,使这一运动达到了顶点,当天,有一支五万人参加的、声势浩大的游行队伍来到了白厅。[10]两年以后,这一运动产生了效果。1836年3月14日,约翰·拉塞尔勋爵(John Russell)(曾当过内务大臣)向下议院说,国王很想发布一项释放所有人的特赦令。不久,他们就回到了英国。1837年6月13日,乔治·洛夫莱斯回到了英国。1838年3月17日,也就是在对他们进行审判近4年后,两个斯坦德菲尔德和詹姆斯·布赖恩也到达普利茅斯。詹姆斯·哈麦特是晚些时候回来的。(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