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主要改革举措的基本立场
1.关于检察官同行政系统公务员相分离
本轮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的应有之义是把检察官同普通公务员分类对待、管理。针对“检察官应该走自己的专业化路线,最好不要同行政部门的公务员混同在一起”,1 705名受访人员(指有效回答本问题的所有受访人员,下同)中有878名(51.50%)选择“完全同意”,552名(32.38%)选择“比较同意”,两者加起来达到83.88%;表示“比较反对”和“完全反对”的分别只有47名(2.76%)和27名(1.58%),加起来为4.34%。
把检察官同普通公务员区别对待的重要内涵,就是两者之间薪酬待遇方面的差别。针对“同行政部门的公务员相比,级别与资历相当的检察官的工资待遇以下列哪种方式安排比较合适”,1 715名受访人员中有505名(29.45%)认为检察官比资历相当的行政系统公务员应当高25%左右,有521名(30.38%)认为应当高50%左右,有450名(26.24%)认为应当高75%。三者加起来,认为检察官薪酬应当高于普通公务员的高达86.07%。
2.关于检察系统内部的检察官、行政人员和辅助人员相分离(https://www.daowen.com)
除了内外有别,本轮分类管理改革最重要的举措是在内部进行分类,把检察系统内部的检察官、行政人员和辅助人员三个序列区分开来。如果说,内外有别的改革会引起外部阻力而使得改革举步维艰的话,那么内部的分类管理将最能考验改革者的智慧,并最终决定改革的成败。
针对“检察行政人员应该同检察官分离,单独招聘,按照自己的序列晋升,原则上不应再转岗到检察官序列”,1 717名受访人员中有623名(36.28%)表示“完全同意”,有675名(39.31%)表示“比较同意”;两者加起来,表示同意的达到75.59%,占了大多数。表示“比较反对”的有147名(8.56%),表示“完全反对”的有84名(4.89%);两者加起来达13.45%。
针对“检察辅助人员(包括书记员在内)应该实行职业化,也就是原则上,检察辅助人员单独招聘,按照自己的序列进行晋升,原则上不应再转岗到检察官序列”,1 711名受访人员中有512名(29.92%)表示“完全同意”,有613名(35.83%)表示“比较同意”;两者加起来,表示同意的达到65.75%,占了多数。表示“比较反对”的有237名(13.85%),表示“完全反对”的有88名(5.14%);两者加起来达1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