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阈值结论说明及验证

(四)分析:阈值结论说明及验证

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F省某法院一线法官年办理各类案件的阈值:

刑事一审简易程序的合理区间为64.16件至93.61件;

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合理区间为21.02件至42.67件;

民事一审简易程序的合理区间为173.52件至230.88件;(https://www.daowen.com)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的合理区间为48.14件至102.14件;

行政案件的合理区间为36.86件至56.54件;

执行案件的合理区间为199.57件至240.7件。

根据计算结果,再回头检验F省某法院2014年的所有法官的办案数,约有31.82%的一线法官实际办案数远超合理办案上限,这时法官“超负荷”是显而易见的,而这种“非常态”的“常态”显然也有悖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