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闭门选将”将浪费大量人才
2026年01月27日
(四)“闭门选将”将浪费大量人才
“一五”改革纲要中规定:“要通过对法官的定编,将具有较高素质,真正符合条件的审判人员确定为法官”。“四五”改革纲要同样规定:“确保高素质人才能够充实到审判一线”。但具体怎样才算有“较高素质”?如何才能“真正符合条件”?以及“具有较高素质,真正符合条件”的标准,应放在何种参照范围内进行考量?是单纯放在某个法院或某省、市的“二亩三分地”当中判断,还是着眼全国法院范围内一并考量?这些都是当前的未解难题。类似这些最为关键的员额选拔条件,相关文件当中均没有明确说明。不可否认,最高院之所以未制定统一的法官员额定编量化标准,有保护改革积极性的考量,但同时也容易使改革试点法院陷入各自为战的混乱局面。
从上海试点方案及目前的推进工作来看,虽然确立了上海市二中院、徐汇、闵行、宝山区法院等4家法院为先行试点法院,并由市法官遴选委员会统一选拔,但具体法官员额的选定仍然是放在本市法院的范围内进行考量的,这种做法的科学性和公平性均值得怀疑。譬如,在人才相对匮乏的A省法院符合员额遴选标准的法官,放在人才富足的B省法院,可能连最基本的参选资格都达不到。这种“闭门选将”式的员额遴选做法,必然会使法院这个最讲求公平的机构所开展的这场以谋求更大公平为目标的改革,存在实质上的不公平。(https://www.daowen.com)
更为严重的后果是会导致相当一批具备丰富审判经验和较强业务素质的现任法官,仅仅因为地方的名额比例有限而被迫担任“助理”,甚至选择离开法院,这将会对有限的司法人力资源造成极大的浪费。与之成鲜明对比的是,法官自由转院模式不仅可以有效打破阻碍优秀法律人才在不同法院之间流动的制度壁垒,还可以实现对优质司法人才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做到了人尽其才,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