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侦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路径选择

三、基层侦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路径选择

如前所述,对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选择意味着对检察官权限赋予的程度,放权不足无法保障检察官的主体地位,过度放权则有损现行检察院组织法框架下的权力设计。因此,笔者试从检察工作一体化与检察官独立这两个原则的角度对放权设计作一探讨,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基层侦监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的重构设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