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案件事件的分类

(四)确定案件事件的分类

美国联邦法院需要以案件事件为基础制定案件权重规则,所以将案件事件作为案件权重规则的重要结构,对其进行分类。但是,以定员跟踪法来获得法官的工作时间数据,亦需要对案件事件进行分类。由于定员跟踪法是工作时间全时跟踪,每一段时间都不能空白,均有事件发生。通过对案件事件进行分类,可以区分哪些事件是和案件相关的案件事件,哪些时间是和案件不相关的。只有将事件区分是否与案件相关,才能将记录的时间分离出实际发生的司法耗费时间。

1.按照我国法院的工作实践,与案件相关的事件主要有:庭前准备的阅卷、接待;裁定管辖权异议;庭审;庭审中反诉;庭后调解;研究案情;评议、讨论;制作裁定书;制作判决书、调解书等。(https://www.daowen.com)

2.与案件不相关的事件有:与案件不相关的法庭管理和其他事务;最高法院培训、其他司法教育和培训;一般性的法律阅读和业务学习;撰写论文、案例、司法建议、信息调研;政治学习、社会活动、集体活动、法制宣传和公众宣传;休假、病假和事假;午餐和休息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