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平:缩小法院区际人才差异

(四)衡平:缩小法院区际人才差异

我国二元化社会的结构现状,既造成不同地区之间的显著差异,也导致不同法院的人才储备存在天壤之别。[19]倘忽视现实差异,将不可避免地加剧人才储备的两极分化。一些发达地区法院的人才比比皆是,但部分欠发达地区法院的人才则寥寥无几,人才较多的法院因僧多粥少,容易发生“多人争一把椅子”的过度竞争现象。[20]同样的员额比例,放在A省法院可能“吃不饱”,但放在B省法院有可能“吃不了”。法官自由转院模式恰恰可以引导司法人力资源在人才储备状况差异明显的法院之间实现循环流动,增加进入法官员额范围的机会,全面提升进入员额范围法官的整体水平,并有效缩小不同地区法院之间人才储备状况的“剪刀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