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与未来:司法行政管理与省级统管

历史与未来:司法 行政 管理与省级统管

陈建华[1]

摘 要:在梳理省级统管与司法行政管理权的历史变迁的基础之上,结合上海、湖北、海南法院的司法改革经验,对省级统管内容和司法行政权性质以及两者关系进行解读。针对省级统管改革中存在的有法可依与无法可依、省级统管改革与地方利益、司法行政管理权与审判权、经济发达地区与经济欠发达地区四对矛盾,从前提、纵向、横向、操作四个方面进行路径选择。

关键词:司法行政管理权 省级统管改革 矛盾

当前,我国法院正在积极推进省级统管人财物改革,如何在改革中正确认识省级统管的主要内容、司法行政管理权性质以及如何处理好司法行政管理权与审判权之间的关系显得尤为重要。为此,迫切需要我们从历史、现实视角进行探析,寻求省级统管面临的主要矛盾,随之对省级统管改革背景下的司法行政管理权分离进行一番探讨,以期对我国进一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提供些许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