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功能的概念
Lezak(1983)指出executive function(EF)是人们成功从事独立的、有目的的、自我负责的行为的能力,它包括目标形成、策划过程(具有抽象思维性质)、完成目标导向的计划和有效操作4种成分。它不同于其他各种如记忆、计算、语言、结构等认知功能。它要问的是一个人正在“怎样”做事情(如:他完成了这项工作,但他是如何完成的),其他各种认知功能要问的一般是“什么”或“多少”(如:他对这件事了解多少,他能做什么)。若EF完整无缺,即使其他认知功能有相当大的损害,他依然能长久地维持独立的、积极的、负责任的行为;EF受损后,不管他的其他认知功能保存得如何好或各种知识技能的得分如何高,他不再具有完好的自我照顾或正常的社交活动能力。EF的损害涉及行为的所有方面,如情感平淡、易激惹、冲动、漫不经心、僵硬、注意力不集中和行为转移困难等很多行为问题来源于EF损害。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看,这些问题中最严重的是始动困难、动机缺乏,不能做成计划和活动次序等目标导向的行为,接受和表达功能没有显著损害的患者易被误认为诈病、懒惰或宠坏、精神错乱或“获益性神经症”等。
1994年Sultzer在“老年神经精神病学教材”中将EF区分为以下4种成分:①动机:行为始动力。②程序:模式识别、次序识别、交替选择。③反应控制:注意分割、抑制错误反应、认知速度、灵活性与计划性。④演绎推理:相似性和谚语理解等抽象思维、认知表达控制、反馈运用和预期能力。(https://www.daowen.com)
Banich(1997)将EF障碍分为5类:①心理惰性,如自发语言、自发行为减少,将意向付之行动有困难,出现环境依赖综合征。②抽象思维能力减退,如能按照颜色(知觉)将动物卡片分类,不能按“驯服-野蛮”特性归类。③认知评估障碍。④处理新信息、应付新情境能力减退。⑤有目标导向的行为如次序排列、定势转移、策略修改、自我控制等障碍。
根据以上描述,EF不仅仅是外在的“执行”,它更多的是指形成执行内容的动机、抽象推理、情势评估、灵活应对等内在思维活动。但是,约定俗成,作者仍然将EF译为“执行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