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艺产品质量认证与市场准入

三、园艺产品质量认证与市场准入

(一)园艺产品质量认证与市场准入的重要性

1.质量认证可以满足人民高质量生活的需要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人们更加喜爱安全、卫生、优质的园艺产品。通过质量认定机构认定的园艺产品,能够保证产品质量,对于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起到保障作用,如目前带有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识的水果、蔬菜在市场上更受人们的青睐。

2.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可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目前假冒伪劣、以次充好、鱼龙混杂的现象时有发生,有些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园艺产品也进入市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同时,按照高质量标准生产园艺产品的基地和企业,其产品不能实现优质优价,降低了经济效益。因此,生产者和消费者迫切需要有认证机构对园艺产品进行认证,以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利益。

3.质量认证是园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的需要

我国加入WTO后,给园艺企业利用外资、产品出口创汇和农业国际合作带来了机遇和挑战,对园艺产品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世界发达国家的园艺产品质量认证已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体系,且不断发展。目前我国一部分园艺产品因为质量不高或不符合国际标准无法进入国际市场,按进口国质量标准生产园艺产品并通过质量认证,有利于园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

(二)园艺产品质量认证和市场准入的重点

影响园艺产品质量的因素很多,涉及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包括生产、加工、流通各个领域。我国园艺产品质量认证工作的重点是园艺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通过认证工作,进一步提高园艺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水平,建立和健全园艺产品安全卫生质量标准及其保障体系,用以引导生产、指导消费、规范市场准入。

园艺产品的安全卫生标准分3个层次:①市场准入型标准,即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标准,许可进入市场的园艺产品,目的是确保进入市场的园艺产品的基本安全,规范市场交易;②安全卫生优质型标准,这是国家许可指定的地方性标准,需经专门机构确认,有许可使用标志,供专卖经营的安全卫生优质园艺产品使用,目的是推进园艺产品优质化,其标准要高于市场准入性园艺产品,如无公害标准、绿色食品标准等;③推荐出口型标准,把发达国家的有关标准推荐给企业,目的是扩大园艺产品出口,适应国际市场需要。

园艺产品的安全卫生标准除上述外还应包括营养成分、口感、形状、历史文化、加工、储藏、运输、包装等标准。

我国安全卫生标准和市场准入标准目前主要是在生产和流通两个领域中执行。

1.生产领域

(1)生产基地安全卫生质量跟踪制度 主要内容是生产基地在活动中,应当建立质量记录规程,记载农药、肥料的使用以及检疫等情况,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

(2)生产基地安全卫生质量合格检验证明制度 生产基地应当对其生产的园艺产品实行安全卫生质量检验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经初级加工、有包装的园艺产品应当在产品包装物上标注其产品的加工单位和原生产基地。

(3)生产者安全卫生质量承诺制度 园艺产品生产基地在产品投放市场之前,应当就其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状况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和经营者做出承诺。

(4)优质农产品认证制度 园艺产品生产者按照有关规定,在向授权的认证机构申请安全卫生优质产品认证并通过核准后,可以在其产品或者其包装物上标注安全卫生优质的标志。

2.流通领域

(1)批发市场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告知承诺制度 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园艺产品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告知其应当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行为和其他责任。园艺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应当就其经营的产品的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向卫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承诺,保证达到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的要求,并就经营者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实行先行赔偿。

(2)市场开办者安全卫生质量责任制度 园艺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对进入本市场的经营者的产品安全卫生质量状况负有管理的责任,并达到以下要求:建立安全卫生质量和准入制度,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建立园艺产品安全卫生流通档案;园艺产品按规定索取产品及原料检验合格证明;组织有关园艺产品经营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园艺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可以通过与经营者签订安全卫生质量协议方式,明确安全卫生质量的责任。

(3)经营活动场所内公示制度 园艺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的开办者应当在场内的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设立。

(4)优质园艺产品的推荐制度 鼓励行业协会引导超市、连锁商业企业等优先选择优质园艺产品。

(三)园艺产品的认证

园艺产品认证体系是权威性的第三方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认证规定,对园艺产品生产环境、生产技术流程和质量等方面进行科学、公正、公平考评和监测后,确认其符合安全优质标准,为进入市场提供园艺产品有效准入标志的一种地方性认可体系。认证主体是除供给方和购买方之外的有权威性的第三方。

1.认证依据与标准

(1)认证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全国实行园艺产品安全卫生优质产品认证制度。(https://www.daowen.com)

(2)认证标准 国家及各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布的园艺产品标准。

2.认证机构与职责

(1)机构认证 各地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

(2)职责认证 制定安全卫生优质园艺产品认证的程序和管理办法;根据生产者或基地的申报和认证程序对申报的园艺产品进行质量认证、标志管理。

3.认证内容与方式

对园艺产品全过程的认证。环境要符合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环境标准;产品要符合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标准;生产过程要符合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生产操作技术规程。

4.申请条件与认证程序

(1)申请条件 产品质量稳定、能正常生产、有质量保证体系的园艺产品生产基地或企业,可自愿申请。

(2)认证程序 按规定的申请程序、优质产品目录及相关材料到认证中心认证。

5.认证证书与标志管理

(1)认证证书 产品经认证程序获得通过后,由认证中心给企业颁发安全卫生优质园艺产品标准使用证书。有效期为3年,3年以后续报。

(2)标志管理 被允许使用安全卫生优质标志的园艺产品,如在抽查中发现质量不合格或标志使用不规范,将做出相应处理,直至取消使用权。

(四)园艺产品市场准入的管理体系

1.质量安全标准体系

对蔬菜、水果、食用菌、水产品及小麦(粉)等12类主要食用农副产品建立市场准入型标准、安全卫生优质型标准和推荐出口型标准。推荐出口型标准以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对进口食用农副产品的有关标准为蓝本。

2.质量安全检测体系

建立生产基地和企业自检、社会中介机构委托检测和具有法定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组成的三级检测检验机构。

3.安全质量认证体系

专门成立农产品质量认证中心,经认证的园艺产品准许使用安全卫生优质专用标志。

4.质量安全技术推广体系

各级生产技术推广部门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指导生产者生产符合标准的园艺产品。

5.质量安全执法监督体系

在质检、工商、卫生、农林等行政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别执法的基础上,对园艺产品安全问题较多的行业和领域组织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6.质量安全信息体系

分别在中国农业网和有关商业网站上发布有关园艺产品的质量安全信息,供市民和企业查询、举报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