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协同
管理与相互评估
为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学校根据国家教育部对中外合作办学的要求设立了由两校的校院两级领导组成的专门的项目管理委员会和管理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协商解决项目进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估和检查。为保证中澳合作项目顺利推进,我校与澳方大学实行定期互访并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信息,相互达成共识。签署和制定了一系列协议与规章,如中澳合作办学的中英文协议、“2+2”和“4+0”两种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方案、两方合作项目课程指南与具体培养计划、两方学分转换课程表、双方提供全部课程教学大纲等。双方实行年度计划和考评制度,对学前教育中澳项目的教育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进行双线动态评估,共享评估信息并相互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