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质量保障提升高等教育公平的启示

三、以质量保障提升 高等 教育公平的启示

质量保障与高等教育公平提升具有内在一致性。高等教育质量和高等教育公平都不是孤立的,它们共处于一个生态系统之中并不断地交互影响着。质量保障是提升高等教育公平的前提,高等教育公平的提升是高等教育质量提高的客观反映;没有质量的高等教育只能是暂时的和表面的,没有公平的高等教育质量只能是片面的和肤浅的。质量保障与高等教育公平的提升是内在统一的,其辩证关系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拓展高质量高等教育的广度和提升高等教育公平水平是两个并行不悖的教育目标,不可偏废。例如,美国高等教育政策在面对机会均等与追求学术卓越时强调,“没有优异的公平是空洞的成就,没有质量的数量是未兑现的承诺”[9]。通过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扩大优质高等教育的覆盖率,优异的高等教育公平才不至于成为浮泛的目标;提高高等教育的公平水平,拓展优质高等教育的惠及面,办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才不至于成为空洞的口号。

第二,增强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高度和提升高等教育公平是两条不期而遇的道路,应该双管齐下。一方面,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是一条符合众人期望的道路,反映了大众化阶段人们对优质高等教育的迫切期待。优质高等教育的数量越多、供给越足,就越有利于不同族群的考生实现入学机会公平、参与过程公平和就业机会公平。另一方面,提升高等教育公平水平是一条顺应历史潮流的道路,体现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等教育的强烈要求。高等教育公平水平的提升是社会公平程度加深的表现,在深层次上影响社会公平竞争和合理流动。

第三,加固高质量高等教育的厚度和提升高等教育公平水平是两种交相辉映的结果,必须统筹兼顾。从加固高质量高等教育的厚度来看,高等教育质量作为一种可视化的高等教育结果,其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不仅意味着高等教育质量不会因规模扩张和结构调整而走下坡路,而且意味着优质高等教育的类型更加多样、数量更加丰富,高等教育公平的底部更加坚实。从提升高等教育公平水平的程度来看,优质高等教育公平作为一种终极的价值追求,其水平的提高意味着高质量的高等教育不断惠及不同群体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考生,高等教育政策的包容性更强,教育不平等在更大程度上得到消除[10]

【注释】

[1]旭红,华中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2014 级博士研究生,湖北工程学院教育与心理学院教师

[2]胡森. 学校和社会政策的目标[G] / /张人杰. 国外教育社会学基本文选. 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 . 联合国教育科文组织总部中文科,译.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教育发展委员会. 学会生存——教育世界的今天和明天[M] . 华东师范大学比较教育研究所,译. 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

[5]何继善,王进. 高等教育质量公平呼唤教育信息公平[J] . 现代大学教育,2008 (1):4-9.

[6]吴时明,石青青,付莹颖. 论高等教育公平的保障体系[J] . 江苏高教,2008 (3):32-34.

[7]徐小洲,等. 高等教育论——跨学科的观点[M] .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8]吴时明,徐海明. 论高等教育质量公平及实现[J] . 教育探索,2011 (2):1-3.

[9]谈松华,王建. 追求有质量的教育公平[J] . 人民教育,2011 (18):2-6.

[10]董泽芳,张继平. 以质量保障提升高等教育公平水平的思考[J] . 高等教育研究,2015 (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