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基本要求

四、基本要求

本专业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①热爱儿童,热爱学前教育事业。

②熟悉我国及澳大利亚有关政策、法律和法规,特别是与学前教育有关的内容;了解国内外学前教育实践与科学研究的发展趋势,并初步掌握学前教育研究的理论与方法,形成基本的学科研究意识、态度与批判性思维能力。(https://www.daowen.com)

③具备比较全面的理论素养和宽阔的学科视野,具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能够适应学前教育改革与学前儿童社会服务发展的需要。

④掌握学前儿童保育学、学前教育学、学前儿童发展科学、幼儿园教育活动设计与组织等学科的基本理论与基本知识、技能。

⑤掌握观察幼儿、分析幼儿的基本能力以及对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技能,具有设计、实施教育方案以及从事学前教育管理与学前儿童社会服务工作的基本能力,并能与社区其他人员、机构及家庭等保持良好的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