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实验教学环节
实践实验教学环节详见表7-3。
表7-3 实践实验教学环节

(1) 课内实验课程。课内实验课程开设4 个学分,学生至少应修课内实验课程2 个学分,该实验课程学分计入相应的理论课程学习总学分中,不再单独计分。(https://www.daowen.com)
(2) 见习(2 学分)。本专业的“见习”包括社会见习、研究见习和教育见习。见习的实践主要从大一第二学期开始。社会见习为2 学分,在大二暑假至大三上学期进行,一是邀请校聘和院聘兼职教师或来自实践一线的专业人士到学院开展讲座交流活动,二是将学生派送到学前教育机构或相关企业进行观摩学习或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研究见习为2 学分,32 学时,可以在以下两个方案中选择一个:①担任导师的研究助手,完成32×1.5 小时=48 小时的工作量(分四年完成);②阅读32 篇、每篇不少于10 页的学前教育学专业的英文文献(分四年完成)。也可将两个方案结合起来,如完成24 小时的研究助手工作+至少16 篇英文文献阅读量。教育见习为2 学分,教育见习与课程学习相结合,可通过邀请校聘及院聘免费师范生导师走进课堂,向学生介绍和展示有关学前教育实践的相关内容;也可以将学生分组派送到幼儿园一线,观摩优秀的幼儿教师授课;或开展其他与学前教育有关的志愿活动等。具体要求遵照学院制定的“教育学院学前教育系师范生教育见习方案”执行。为保证学生教育见习的时间与质量,规定所有学前专业学生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学期每周五上午不安排课程学习,专用于教育见习。
(3) 实习(8 学分)。实习时间为8 周,安排在大三下学期和大三的暑假。实习主要包括教育实习、企业实习、科研实习三种形式,学生可根据选定的培养方向选择一种。教育实习主要针对选定学前儿童发展与教育培养方向的学生,具体要求遵照学院制定的“教育学院教育实习方案”执行。企业实习主要针对创新创业型学生,安排去与学前教育有关的各企事业单位集中实习,具体要求遵照“教育学院非师范本科生实习工作方案”执行。科研实习主要针对选择考研升学、专业学术型的学生,具体要求遵照“教育学院本科生科研实习方案”执行。
(4) 毕业论文(设计) (6 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