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技术成为呈现音乐教育内容的主要方式

(一)新媒介 技术成为呈现音乐 教育内容的主要方式

麦克卢汉提出,媒介和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伴随着人的感官能力在“统合”—“分化”—“再统合”的道路上的演进。在前电力时代,音乐主要以即时表演的方式存在,视觉艺术形式与听觉艺术形式并存;在电力时代初期,随着录音技术、CD 等媒介形式的出现,音乐被逐渐从视觉艺术形式中剥离,成为纯粹的听觉艺术;而进入新媒介时代以后,音乐艺术被“再统合”为新的“视觉音乐”。随着新舞台的拓展、音乐资源的丰富和审美互动性、参与性的提升,音乐形式不断电光影化,音乐自身也开始成为声电光影等综合艺术形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这种情况下,“视觉音乐”不仅改变了音乐的存在方式,也改变了人们对音乐的感知方式。

新媒介已经成为当前音乐艺术的主要呈现方式,也必然成为音乐教育过程中音乐内容的主要呈现方式。新媒介技术吸纳声、电、光、影等诸种审美要素于一身,更能引导学生的感官对音乐本体实现全方位开放。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新媒介是与音乐教学内容乃至于学生所接收的音乐知识连为一体的形式与内容的共同体。在新媒介所创造的P2P (点对点) 传播环境下,教师与学生的地位渐趋平等化,教师与学生的交流呈现双向化趋势,教师在新媒介上所呈现的音乐知识被学生所接受以后,学生必然会将其具有自主化和个性化的知识通过新媒介反馈给教师。在新媒介的辅助下,音乐教师成为学生感觉器官的延伸,成为让音乐走进学生心灵世界的媒介。新媒介创造了教师与学生平等对话的渠道,在这场“对话”中,音乐作品是教师和学生进行双向交流、理解与沟通的客体,而新媒介则是激发教师与学生产生思想上的碰撞、情感上的共鸣和经验上的共识的中介。音乐教学和审美过程中所独具的这种互动性和参与性,必然也需要新媒介更多、更深地参与到教学实践过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