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介技术成为音乐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新媒介 技术成为音乐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学过程是由学生学习过程和教师的教授过程组成的统一体。在相当长的时期里,教学过程基本上都是由教师、学生和教学内容三个基本要素构成。随着新媒介技术的更新发展,教学媒介这一要素在现代音乐教学过程中的地位逐渐加大。教师通过教学媒介传输信息(内容),学生则通过教学媒介接受信息(内容)。正因为音乐知识主要通过媒介技术来传递,媒介技术的操作性和适用性就决定了其所传递的音乐教学内容的清晰度和结构方式,同时也使媒介技术自身成为音乐教学内容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如图4-13 所示。

因而,在音乐课堂上,从外在层面来看,新媒介技术是呈现音乐教学内容的主要方式;从内在层面看,新媒介技术也越来越成为音乐教学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具体的内容结构来看,技术即“内容”的一个典型说明,就是音乐媒介教育在今后音乐教学内容的重要地位。媒介教育是一种素养教育,它起源于西方国家,是大众传播时代的必然产物,为音乐教学提供了新的内容[5]。早在1982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德国慕尼黑的国际媒介教育会议上所发表的《媒介素养宣言》就强调媒介作为文化要素的重要性。国内学者也很早就提出了发展音乐媒介教育的畅想,但音乐媒介教育在理论和实践上并未成形,这与新媒介技术的蓬勃发展之势很不协调。

图示

图4-13 新媒介与音乐教育的融合

从音乐媒介教育的本体而言,音乐媒介就犹如音乐的“语言”,音乐教师要想教授学生对音乐的理解和运用,就必须首先教会学生掌握音乐的“语言”。这种语言包括乐谱语言、电子媒介语言(影视音乐、唱片等)、网络媒介语言(音乐播客、音乐搜索引擎、网络音乐平台等) 等。这些不同种类的媒介语言构成了音乐本身,也是音乐教师需要教授给学生的有关音乐的分解项。从音乐媒介教育的内容而言,在新媒介环境下,音乐媒介教育应包括技术、审美、创造三个层面。其中,技术层面是基础,包含了对媒介技术及其扩展形式的认识和了解;审美层面是核心,涵盖了对媒介语言的充分了解、形成有个人色彩的音乐媒介理念并在此基础上选择适合自身的音乐媒介;创造层面是升华,囊括了对音乐媒介乃至音乐艺术本体的全面理解、批判性认识并最终实现音乐作品的创作或革新性应用。

推广媒介教育在音乐教育领域有着更为独特的意义。音乐媒介教育追求的不只是培养公民的媒介素养,更是要求音乐从业者能够正确使用媒介和有效利用媒介来提升自己的音乐认知和音乐创作水平。对于音乐从业者而言,音乐媒介教育需要在认知的基础上实现利用和创造,以适应未来以新媒介为核心的音乐创作方式和传播方式,从而适应乃至创造未来的音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