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信息应用能力认定办法
信息应用能力必须通过学校认定,方可毕业。认定合格资格可以有三种方式:一是入学时通过学校组织的校内测试;二是获取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三是测试不合格或没有获取相关等级证书的,需要选修校内开设的“计算机基础”(2 学分) 课程,并考核合格。采取前两种方式认定能力合格,以信息应用能力“通过”记入学业成绩库,不计学分。以第三种方式通过信息应用能力认证,所选修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同时以任意选修课记录学业成绩和学分,非免费师范生按相应学分收费标准收费。(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