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清思政话语体系在课堂教学中的重要性
苏联著名的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在《在给教师的建议》一书中说过:“语言是一种最精细、最锐利的工具,我们的教师应当善于利用它们去启迪学生们的心扉。”[1]在我们的日常教学中,话语体系主要有这样两个维度:一是话语的内容,即“说什么”;二是话语的形式,即“怎么说”。主要目的都是在于希望被受众群体聆听、能够让学员理解、得到积极的应答,以此来实现话语体系最大程度的使用、最广泛的传播、最强烈的认同。
面对当前00后“网生代”受众群体和他们碎片化、轻阅读的习惯,加之课程本身理论性较强,一些诸如“本质”“内涵”“原则”等词汇高频出现,导致“概念漂浮”或“话语空转”,在教学中产生了“曲高和寡”的现象。可见,思政话语体系的构建与教学内容准备同等重要,是提升思政课教育效果的重要环节。
实际教学中,在系督导、教研室学科带头人的不断推动下,我们积极改进以往的先验性、结论性话语体系,着力实现教员由“训导的角度”向“对话的角色”进行调整,从过去单向度的“是什么”“要怎么”的灌输到现在的“为什么”“怎么做”的讨论,增强了教与学中的获得感和体验度。去年年底,模拟法庭的成功实践,让学员切实感受到法律的适用。模拟庭审,不仅是讲给控辩双方听的,更是讲给全体学员听的,让学员了解法律是如何适用的、法官是如何思考的,达到了学法知荣辱、用法止纷争的目的。我们感到,审判过程的公开呈现,即是一次课堂表达形式的实践创新。下一步我们计划推动真正的庭审进校园,增加学员的深度浸入,切实感受法律权威。
另外,着眼强化思政教育话语体系,要求教员表达不能仅仅局限在课堂教学中,还要在学员日常行为实践中传播。比如积极推进军人涉法问题解答、法律咨询服务,以及开展政工导师下队辅导等活动,最大限度地避免教学结束后的“人去楼空”的现象。只有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表达能力,才能确保课下教学拓展取得积极实效,从原来的不愿意回应、不敢于回应、不懂得回应,到现在的接受其教育理念、信服其理论思想和道义价值,真正做到在围绕学员、服务学员、关爱学员的过程中,提升教学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