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突出教学内容的实践性
“军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尤其强调学员的身心实践,通过教学实践增强课程教学的实效性,特别是该课程的“法律基础”部分,属于实践性、应用性很强的法学学科教学内容。不联系实际,不经过实践,就不能真正学好法律知识,就不能达到开设该门课程的教学目的。以灌输式、训教式、被动式为主要特点的传统教学模式,在向学员传授法律知识的同时,却往往忽视了该课程的实践性要求,也很少考虑学员实际应用法律能力的培养。师生之间双向、互动的教学模式是克服传统讲授法长期存在的单向的、静止的思想交流方式的最佳手段,教员与学员、学员与学员之间,互相交流、互相作用,起到了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教学效果。因此,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营造宽松的互动氛围,通过教学实践、教学情景设置以及丰富的课外活动等,可以极大增强教学的实效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