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

【诊断】

1.诊断程序

2011年提出了《IPF指南》诊断路径(图3-16-12)及诊断标准,对疑诊IPF成人患者,《IPF指南》在诊断路径首先强调通过识别已知原因的ILD(如家庭环境,职业环境暴露,结缔组织病,药物肺损害)排除IPF,其次与2000年的《IPF共识》比较,IPF指南突出了识别HRCT表现为UIP型在IPF诊断中的作用,将HRCT的UIP型列为独立的诊断标准之一。对疑诊IPF患者的HRCT表现为可能UIP型、不符合UIP型,需要外科肺活检进行病理诊断,结合患者的HRCT和病理学表现进行由临床医师、病理医师及影像科医师多学科讨论(MDD),最后诊断或排除IPF。

图示

图3-16-12 IPF诊断路径示意图

2.临床诊断要点

(1)除外其他已知病因的间质性肺疾病:例如药物副作用、胶原-血管疾病等所致的间质性肺疾病。

(2)肺功能异常:包括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肺活量下降伴有第1秒用力呼气容积/用力肺活量比例的增加)和/或伴有静息状态或运动时的气体交换功能受损(肺泡气-动脉血氧分压差增加),或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下降等。

(3)常规胸部X线片或胸部高分辨CT(HRCT)异常:胸部X线片的典型表现为周围肺区的网状阴影,主要发生在肺基底部。这些网状阴影通常为双侧、不对称并常伴有肺容积的降低。胸部CT主要表现为斑片状阴影,伴有不同程度的磨玻璃样阴影,其范围较为局限。在较为严重的病变区域常可见牵拉性的支气管扩张和/或胸膜下蜂窝肺形成。

3.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影像学和肺功能异常,外科肺活检组织病理学显示UIP,可确诊本病(表3-16-2)。但在没有外科活检时,诊断主要是临床的,应依据以下标准。

表3-16-2 结合HRCT和组织病理学表现的IPF诊断标准(需要多学科讨论)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1)主要诊断:

①除外已知间质性肺疾病(ILD)的病因,如某些药物的毒性作用、环境污染和结缔组织疾病所致的ILD。

②异常的肺功能改变:限制性通气功能障碍和/或气体交换障碍。

③双侧肺底部网状阴影,在HRCT上伴少许毛玻璃样改变。

④经支气管镜肺活检或支气管肺泡灌洗(BAL)无其他疾病的证据。

(2)次要诊断标准:

①年龄>50岁。

②隐匿起病、不能解释的运动后呼吸困难。

③疾病持续时间>3个月。

④双侧肺底部可闻及吸气性爆裂音(干性或Velcro啰音)。

符合全部主要诊断标准,以及4项次要诊断标准中的3项,IPF临床诊断的正确性明显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