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行政监察机构的组织和人员
行政监察组织是行政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专门机构。行政监察机关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负责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以促进政府公务员廉洁、高效工作和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完善的组织机构和高素质的专业人员是完成行政监察任务的基本条件。《行政监察法》与《行政监察实施条例》全面规定了行政监察机构的组织结构、领导体制、派出机构、人员职业要求和内部监督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