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本章主要是对行政监察机关在履行监察职责时所必需的各项权限做出了规定,这一方面是行政监察机关履行其行政监察职能的需要,使其有法可依,另一方面使行政监察工作公开透明,方便外界监督检查。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主要是依《行政监察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采取的相应监察措施,即监察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监察事项所涉及的问题和情况依法可以采取的处置办法。这些权限主要有一般措施和调查取证权、监察建议权和监察决定权以及其他权力与义务。为保证监察机关正常、有效地行使法定职权,《行政监察法》还规定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监察人员。同时为了防止监察人员滥用职权,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监察机关依法监察,《行政监察法》在赋予监察机关必要的监察职权的同时,对这种权力实行严格的监督和制约,明确规定监察人员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本章练习题
一、简答
1.行政监察机关的权限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2.应该如何理解要求被监察对象解释说明权?
3.行政监察机关的请求协助调查权具体内容是什么,主要涉及哪些机关?
4.行政监察机关在执行给予奖励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二、论述
1.监察建议权和监察决定权有什么关系?
2.行政监察机关为什么还要履行信息公开的义务?
三、案例分析
2008年6月29日上午,陕西省政府新闻办通报“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所谓“华南虎照片”系假照片,“拍照人”周正龙因涉嫌诈骗罪被逮捕,至此,一度闹得沸沸扬扬的陕西“华南虎照片事件”尘埃落定。
会上,陕西省监察厅新闻发言人岳崇介绍,在“华南虎照片”鉴定未果的情况下,陕西省人民政府责成陕西省监察厅会同有关方面组成调查组,对陕西省林业厅、镇坪县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调查。调查处理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情况通报如下:(https://www.daowen.com)
陕西省林业厅、镇坪县政府及林业局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有关规定和行政工作纪律与程序,是严重的违规违纪、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行为。陕西省林业厅违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陕西省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意见》,未按规定报省政府批准,擅自召开新闻发布会,草率发布了未经核实的虚假信息。而且在新闻发布会前没有组织有关专家按照一定的组织形式、科学的方法和程序对虎照认真鉴别,审慎地作出科学的鉴定结论;也没有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技术要求,对拍摄现场进行认真核实,是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在没有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对周正龙实施奖励,而且未严格履行必要的奖励及财务管理程序,是严重违反行政工作程序和财务管理规定的行政乱作为。镇坪县林业局工作人员在接到报告后,未按要求对虎照拍摄现场进行勘验核实,且谎称现场核实无误,并虚拟了勘验报告,是严重的失职行为。该局主要领导未在进一步核实的情况下,草率上报虚假信息,对上级的决策起到了严重误导作用。该县政府有关领导在处理“华南虎照片事件”过程中,工作不严谨、细致,程序不规范,是失职行为。
(资料来源:“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华南虎照片事件’调查处理情况”,载http://www.shaanxi.gov.cn/0/1/9/39/53015.htm,访问时间:2015年12月7日)
请结合案例,试回答行政监察机关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享有哪些具体权限?
[1]卢建平:“行政监察法初探”,载《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3期。
[2]杜兴洋主编:《行政监察学》,武汉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105页。
[3]阿计:“走出权力的怪圈”,载《政府法制》1997年第10期。
[4]监察部法规司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释义》,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89~90页。
[5]张献军主编:《行政监察法新释与例解》,同心出版社2001年版,第117页。
[6]监察部法规司编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学习问答》,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95~96页。
[7]中央纪委法规室、监察部法规司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133~134页。
[8]崔扬、高丽华:“关于行政监察法的若干问题与完善思路”,载《人大研究》2001年第5期。
[9]谭焕民:“《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解读(二)”,载《中国监察》2004年第24期。
[10]任学敏、曹少波、黄韶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解读”,载《中国监察》2010年第1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