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上级监察机关在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一般情况下,上级监察机关只能办理下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而不能办理再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例如,监察部一般不办理地级市、地区、自治州、盟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省、自治区、直辖市监察机关一般不办理市辖区、县级市、县、自治县、旗、自治旗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但在特定情形下,上级监察机关在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所谓有必要,主要是某级监察机关及其上一级监察机关由于受到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不适宜或者无法办理其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此时可以由其再上一级,甚至由监察部直接办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