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违法行使职权,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行政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行政赔偿是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赔偿。[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