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政监察人员的文化与专业知识要求
《行政监察法》第十条规定:“监察人员必须熟悉监察业务,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这是关于监察人员业务水平和文化素质的要求。监察工作内容复杂、涉及面广,有其专门特点,这就要求监察人员不仅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工作热情,而且必须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具体讲就是:
第一,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监察工作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切监察活动,从立案、立项到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都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https://www.daowen.com)
第二,熟悉和掌握监察机关的性质、职责、权力、手段、措施、监察对象的范围、受理申诉、检举、控告及案件调査处理的程序等,并善于在实践中加以运用。
第三,具备相应的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具有一定学历以上的文化修养和专业知识,如法律专业知识、行政管理学知识、财会学知识等。此外,还应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