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效能监察的概念
2026年02月19日
(二)
行政效能监察的概念
行政效能监察主要是监督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执行政策的情况,促使行政机关提高行政效率,规范行政行为并产生社会效益,降低行政成本。具体而言,行政效能监察就是行政监察机关或其委托的组织,依法对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的行政效率、效能的监督检查活动,是对其依法履行职责,实施行政管理行为的能力、效率、效果、效能的监察。目的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通过开展效能监察,促进监察对象积极地履行职责,创新管理方式,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效果、效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经济发展环境。
理解这一概念,要注意以下要点:第一,效能监察的主体是行政监察机关及其委托的其他组织;第二,效能监察的权力包括检查权、调查权、建议权、奖惩权,它对行政管理活动中影响行政效能的问题和行为进行检查或者调查,并根据检查或者调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第三,效能监察的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效率、效果、效能等多方面,既要衡量行政活动中所投入的工作量与取得的行政效果之间的比率,又要注重行政行为所引起的社会、经济、政治等效果,也即行政管理结果的社会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