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门检查

2.专门检查

这是区别于例行检查的一种带有较强针对性的检查。是行政监察机关根据上级监察机关的部署和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或者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在某个时期、某项工作中的实际需要对行政监察对象的某一领域、某一类别或者某一项具体工作所进行的针对性检查。既然是针对性的检查,那就具有内容比较单一、目标比较明确、程度比较深入等特点,所以这种检查的效果往往也比较明显,甚至可以影响或决定对行政监察对象的最终处理。区别于例行检查的那种覆盖面广的特点,专门检查由于其具备检查比较深入的特点,其可以使监察机关了解掌握特定的监察对象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各类政策和决定命令中存在的问题的全貌,不仅看到问题的表象,还可以了解到问题的形成和变化,甚至可以发现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实质。正是基于专门检查这种效果,监察机关可以由点到面地开展工作,遏制违法、违纪事件的发生发展,健全完善各项制度规章,促进和保障依法行政的实施。(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