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监察的基本方法
2026年02月19日
1.执法监察的基本方法
监察机关实施执法监察,一般采用下列四种方法:
(1)听取被监察部门和人员就检查事项涉及的问题所作的解释和说明。监察机关确定检查事项后,首先必须对所要检查的问题进行调查了解,列出问题涉及的有关人员的基本情况,分别听取这些人员对检查事项的解释和说明。对于这些人员的解释和说明,检查人员要分别做好检查笔录。
(2)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为了了解和掌握检查事项的真实情况,检查人员应对被检查的部门和人员提供的涉及检查事项的有关文件、资料和财务账目进行认真的查阅,必要时可进行复制。在查阅文件、资料和财务账目过程中,同时要注意鉴别所查阅文件、资料和财务账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防止检查工作出现误差。(https://www.daowen.com)
(3)运用恰当的方式进行调查。在组织实施检查工作中,为了把握好所检查问题的真实度,必要时可以对问题发生的现场进行实地察看,以充分了解和掌握问题发生的前因后果和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察看的结果应作出勘验笔录,以备查证;必要时,还可以运用适宜的方式向群众做调查访问。
(4)召开有关检查事项的专门会议。监察机关基本掌握问题的总体情况后,可召开有关会议,组织涉及检查事项的有关机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人员参与检查活动,进一步检查分析问题形成的原因,研究处理和解决问题的意见和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