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查阅与复制材料的范围
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及其他有关的材料,指各种载体形式记载的与监察事项有关的信息,范围十分广泛,包括各种文件形式,如工作计划、工作安排、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简报、档案、账册、票据、报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谈话记录、文件草稿、电话记录、电报、电传、信件、笔记、日记、各种凭证以及录音、录像、计算机数据、指令、电子邮件等。载体形式包括各种文字书写稿、打印稿、印刷品、录音带、录像带、计算机磁盘及各类光盘等。这是因为,这些有关的文件、资料往往是直接反映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决定、命令情况的“窗口”,通过这个“窗口”可以对一个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及行政情况做出较确切的判断。(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