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查阅、复制措施的注意事项

(二)采取查阅、复制措施的注意事项

(1)做好查阅、复制前的准备工作。查阅、复制有关的材料,是一项十分细致艰巨的工作,政策性和专业技术性较强,必须事先做好周密的准备。对查阅目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等应做到心中有数,必要时应该逐项书面列出,以便让参加查阅、复制的有关人员都能明确要求而工作无误,从而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秩序地进行。准备工作越充分,事先工作做得越细,对实施查阅、复制措施就越有利。

(2)鉴别文件、资料的真伪,弄清文件、资料是在什么情况下制作的,有无涂改的痕迹。一些违法违纪人员为了逃避责任,往往心存侥幸,对一些文件、资料进行涂改或伪造,以掩饰事实的真相。为此,在查阅、复制时要从文件、资料的格式、印刷字体、保护花纹、颜色线条、图案、纸张质地等诸方面仔细进行辨别。涂改或伪造文件、资料,手法是多种多样的,但只要仔细辨别,一般总可以找出蛛丝马迹。如在文字笔画结构方面,用相同的墨水添改,往往会出现墨水多少同前后相接文字不吻合的情况;如用不同墨水改写,则常会出现色调、光泽的不同;经过添改的文件、资料,往往文字笔画粗细不匀称,会出现不必要的修饰、重描和不正常的交叉笔画等,文书内容上会出现语法不通和前后矛盾的现象。抓住这些现象加以鉴别,就可辨别其真伪。

(3)分析研究文件、资料的内容,对不同类型的文件、资料认真进行审查判断,以确定其可靠程度。文件、资料是反映被检查、调查部门以前工作的情况和一个阶段工作的部署的重要渠道。因此,在查阅、复制过程中,要根据检查、调查的内容和目的进行取舍。要注意选取那些与检查、调查内容相关的、具有典型意义的、足以说明问题的、有一定参考价值的文件和资料,并要对文件、资料的可靠性和准确性进行分析、审查。如果是第二手资料,一定要与原始资料认真核对,通过查证、比较、对照等手段,核对事实。(https://www.daowen.com)

(4)摘录或复印会议记录等文书档案时,要注意其时间、顺序与连接性、完整性,不能断章取义。

(5)注意保守秘密。监察人员在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时,往往涉及许多党和国家的机密文件、资料,比如政府经济工作、涉及工作的内部材料和情况等,这些都属于国家秘密,有严格的保密要求。因此,在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时,一定要时刻注意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失密。[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