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监察程序概述

第一节 行政监察程序概述

真正的行政监察行为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仅仅具有行政监察行为外观的违法行为是行政监察程序应予纠错的对象,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行政监察行为。行政监察活动必须基于法定的事实、运用法定的职权、按照法定的要求在法定的期限内作出符合法律预期效果的结论。在这一过程中,任何一个构成要素出现问题都会影响到行政监察行为的合法性。所以,依法进行行政监察要求监察机关和监察人员依照法定的程序行使行政监察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