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陈述和申辩的含义
2026年02月19日
1.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陈述和申辩的含义
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是在监察机关在检查、调查过程中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其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是否存在问题、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是否涉嫌违反行政纪律或者违反什么样的行政纪律等情况向监察机关所作的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陈述和申辩。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是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其被检查、调查的事实向监察机关所作的口头、书面或者其他形式的交代和说明;②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申辩是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就其有无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或者就其违反行政纪律行为情节的轻重的所作申辩或者论证。
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权及申辩权适用于行政纪律案件调查的全过程,即从案件的初步审查开始至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之前,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都享有向监察机关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陈述和申辩是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一项法定权利,认真听取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的陈述和申辩是进行案件调查和取证的机关及其办案人员的法定义务。在案件调查处理的全过程中,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被调查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予以干扰、限制和剥夺。(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