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不滥用职权

(七)不滥用职权

在实践中,滥用职权的具体表现形式可谓五花八门,但是不论其情节轻重,只要存在滥用职权的行为,就势必会给本来合法的监察程序造成瑕疵,重者则会造成程序上的违法。所以不仅要在法律的规定下行使职权,也要遵循行政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即行政合理性原则来行使职权,所以不滥用职权本身也是行政法基本原则对具体法律规定缺陷的一个有益补充。[2](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