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一)滥用职权的法律责任

滥用职权是监察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职权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轻微的滥用职权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滥用职权行为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滥用职权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超越职权,擅自决定或处理没有处理权限的事项;二是玩弄职权,随心所欲地对事项作出决定或者处理;三是故意不履行的职责,或者说任意放弃职责;四是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不正确地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的行为,必然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结果。损失包括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前者一般表现为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行为的重要依据;后者一般表现为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

滥用职权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①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②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③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④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⑤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⑥造成公司企业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⑦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⑧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⑨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犯滥用职权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https://www.daowen.com)

滥用职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从司法实践来看,对危害结果持间接故意的情况比较多见。至于行为人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滥用职权,还是为了他人利益滥用职权,则不影响滥用职权罪的成立。

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法律要求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