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初步审查后的处理
监察机关对行政纪律案件进行初步审查后,应当向监察机关领导人员提出初步审查报告,监察机关领导人员应根据初步审查的具体情况对行政纪律案件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是对确实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且应予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予以立案。
二是不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或者虽然存在违反行政纪律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不予立案。(https://www.daowen.com)
三是经过初步审查,监察机关发现还应由其他相关机关给予处理的,在自己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后,移送有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