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理的含义
2026年02月19日
(一)审理的含义
行政纪律案件的审理是监察机关的审理部门对调查终结的行政纪律案件就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将意见交监察机关负责人审定或提交审理委员会审议的一项审核活动。审理主要内容包括:①审核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在进行证据分析鉴别的基础上形成对案件事实判断。②根据对案件事实的判断分析,结合有关规定认定案件性质。③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对案件的定性提出恰当的处理意见。
行政纪律案件的审理是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行政纪律案件工作中承上启下的关键一环。一方面,行政纪律案件的审理是对行政纪律案件从初步审查开始到调查取证结束的一个全面总结,是行政纪律案件最终能否得到正确、合理地处理的关键阶段。所以,若这一阶段在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方面出现问题,就会使案件前期的调查铺垫工作功亏一篑,造成巨大的行政资源的浪费,还会导致执法不公。另一方面,行政纪律案件能否正确审理,是整个行政纪律案件能否顺利完结的关键一环。若行政纪律案件不能得到正确处理,首先可能会使案件审理的正常程序出现无意义地反复,必然使案件审理周期延长,使监察对象面临不确定的负面评价的状态持续时间延长,进而影响到行政管理工作的开展。同时,行政纪律案件的正确审理,也有助于在最大限度内取得监察对象的认可,也就有可能减少监察对象因对监察决定和监察建议不服而提出的复审、复合,从而有利于行政监察工作实现比较连续高效运转,而不是整日陷入监察对象的权利救济的泥潭中。(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