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小结
行政监察组织是行政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行政监察工作在国务院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管理下进行。我国行政监察机关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国务院设立国家监察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立相应的监察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是人民政府行使监察职能的职能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部分和所属部门,地方各级监察机关既受所在地人民政府的领导,又受上级国家行政监察机关的领导。
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专业精良的行政监察队伍,一方面把好入口关,重在解决监察人员知识化、专业化、年轻化的问题;另一方面加强对监察人员政治理论的培训,使之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好自己的主观世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及业务技能的训练,使之成为行政监察队伍中合格的一员。
本章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特邀监察员制度;事务回避;任职回避。
二、简答
1.请简要回答我国现行行政监察组织内部职能机构的主要职责。
2.行政监察人员应遵守哪些纪律要求?
3.保护行政监察人员合法权益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三、论述
请分析在行政监察组织体系内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优势与劣势。
四、案例分析
材料一:为适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需要,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对任何腐败行为和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予以坚决惩处,决不手软”的目标和要求,必须并急需建设一支政治素养优良、业务素质扎实、道德修养良好、能有效解决问题、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和综合管理协调能力的纪检监察队伍。但同面临的严峻形势和繁重任务相比,纪检监察队伍依然存在“本领恐慌”的问题。对专业人员的培养一直以灵活性和针对性较强,短期具体业务培训为主,然而全局性、系统性和长期性的人才培养基本付之阙如。
自2013年起,西安文理学院政治学院率先在全国探索大学本科全日制(四年)纪检监察方向学历教育。通过实地调研与基层走访,西安文理学院政治学院将纪检监察专业人才的培养定位为:以日常纪检监察工作实务为导向,掌握扎实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法学、政治学、党建和纪检工作的基本理论,熟悉经济、管理、案件实务以及现代科学技术等知识,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复合性、应用型专业人才。另一方面,鉴于对于纪检监察方向专业人才的培养经验有限,西安文理学院政治学院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等实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交流,在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师资队伍建设以及专业教材建设等工作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尤其是共同建设纪检监察专业人才的实践平台,并合力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https://www.daowen.com)
(资料来源:钱晓萍、巩建萍,“纪检监察专业人才学历教育校政共建机制研究——以西安文理学院为例”,载《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年第4期)
材料二:2015年9月24日召开的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座谈会上,王岐山书记公布这组数字: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
湖南常德市原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彭晋镛是公开资料中我国被查处的第一个地级市纪委书记。这位在纪检部门担任领导职务长达15年之久的官员甚至利用举报信恐吓捞取好处。一个案例是,他在力荐常德市武陵区副区长黄理清当上区长后,立即打电话向黄索要20万元:“你的事终于搞成了,很不容易,有人有不同意见,我为你说了硬话。”
湖南省原纪委副书记杜湘成2005年因公出差期间,在北京一家五星级酒店嫖宿一位白俄罗斯小姐被抓。两年后,杜湘成被撤销职务,开除党籍。讽刺的是,这位“反腐斗士”曾在媒体前表示:“纪检干部和领导干部也是人,也有各种欲望。作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必须经受得住考验。”
江西省上饶市原纪委纪监一室主任黄东巨2007年落马,曾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先进个人、被誉为“腐败分子的克星”。他不仅吸毒嫖娼,还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4次收受贿赂,包养情妇。
2010年12月被枪决的曾锦春被称作“中国纪委书记第一贪”。作为湖南郴州前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他受贿金额折合人民币高达3151万元,违法所得及不能说明来源的财物折合人民币2877万元。这些钱财来自为行贿的私营矿主办理采矿证、争夺矿山资源,帮助违法人员甚至黑帮头目干预司法、释放在押人犯,在调查与提拔干部中收受贿赂。
(资料来源:“中纪委官员办李春城案‘跑风漏气’被严肃处理”,载ht_tp://news.sina.com.cn/c/nd/2015-09-24/doc-ifxhzevf1022466.shtml.访问日期:2015年12月3日)
请根据上述材料,试从人员素质和内部管控两方面剖析纪检监察部门出现人员严重违纪、腐败问题的原因。
[1]参见李红勃:“北欧监察专员:通过行政问责促进善政与法治:兼论对中国行政监察制度改革的启示”,载《青海社会科学》2013年第5期;李景平、赵亮、于一丁:“中外行政监察制度比较及其启示”,载《西安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4期;倪宇洁:“国外议会监察专员制度与行政监察”,载《中国行政管理》2006年第7期;栗金强:“德国行政监察的特点及启示”,载《领导科学》2004年第13期;郭增麟:“波兰国家行政监察体制”,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4年第3期;邵景均:“澳大利亚的行政监察与廉政建设”,载《中国行政管理》2003年第1期;[瑞典]Claes、Ek_lundh著,刘小楠译:“瑞典议会监察专员对法院的监督”,载《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等。
[2]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参见刘金程:“中国共产党纪检监察领导体制的演化:90年的回顾与展望”,载《河南社会科学》2011年第5期;姬亚平:“我国行政监察体制改革研究”,载《党政论坛》2010年第9期;黄毅、田湘波:“论我国行政监察体制的改进”,载《湖南行政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张杨:“论我国行政监察领导体制的完善”,载《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7年第5期;李伟:“完善效能监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载《理论学习》2004年第12期;石柏林、彭帅:“论我国行政监察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载《行政论坛》2002年第3期;李小晓:“浅谈我国行政监察体制的不足与完善”,载《行政与法》2002年第11期。
[4]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5]具体表现包括:①对依法执行职务的监察人员侮辱谩骂、造谣中伤;②在现场设置障碍,影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③袒护并协助被处罚当事人逃避处罚;④弄虚作假,隐瞒欺骗,影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⑤强词夺理,无理纠缠,影响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⑥阻碍监察人员依法取证;⑦转移资金、改换账户逃避处罚的;⑧撕毁依法执行职务的监察人员证件、文件和票据;⑨在现场带头起哄闹事或煽动群众闹事不听制止,使监察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能正常进行;⑩推打和围攻监察人员,使依法执行职务不能正常进行;○11冲击、搅闹行政监察机关,干扰依法执行职务;○12殴打依法执行职务的监察人员并造成伤害。
[6]其中,“近姻亲”,包括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儿女的配偶及儿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甥;“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拟制血亲”,包括养父母、养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