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例行检查

1.例行检查

顾名思义,这种情况是一种例行性的检查,是行政监察机关根据其年度工作计划的整体安排,通过主动参与到监察对象的日常工作中的方式,如列席会议、听取报告、调阅资料或者定期、不定期的巡视等,依法对行政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的活动。例行检查是一项日常性、基础性的检查,涉及面广、内容庞杂。行政监察机关通过这种基础性的工作,可以最大限度了解和掌握行政监察对象及其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状况及效果,了解国家法律、地方性法规、各类政策、决定和命令的贯彻实施情况,了解各级政府短期内的政风、政纪状况及在一个较长时期内政风、政纪状况的演变。所以通过这种基础性的工作,监察机关除了可以比较及时地揭露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将一些已经表现出一定发展趋势的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还可以总结行政活动的经验,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加强、促进行政决策的正确作出,并可以通过对先进事迹的了解调查来立榜样树典型。(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