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审判中的交叉询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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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代庭审活动中,对人证的调查有两种基本的方式和机制:一种是审问方式,即由审判法官直接询问;另一种是交叉询问制(cross-examination)〔1〕,即由诉讼当事人(含检察官)从相对的角度对原始人证〔2〕进行调查。这两种方式的区别,也可以说是人证调查的非对抗形式和对抗形式的区别。鉴于我国通过修改《刑事诉讼法》确立了由控辩方举证的新的庭审方式,对原始人证进行交叉询问的问题必然地成为重要的诉讼实践课题。因此,本文研究我国的人证调查方式,着重就交叉询问制度及其借鉴作一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