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妊娠糖尿病

4.妊娠糖尿病

是指在怀孕前没有糖尿病,而在怀孕时才出现高血糖的现象。其发生率约占正常妊娠的1%~3%。筛查的方法是在怀孕二十四到二十八周之间先做50克耐糖试验,若血糖数值超过标准,则须进一步做100克耐糖试验(见表二)。经医师诊断为妊娠糖尿病的孕妇,必须先向营养师作营养咨询,提供正确的饮食方式,并做适量的运动。若药物方法未能将血糖控制好,因顾虑口服降血糖药物对胎儿可能有不良影响,必须使用注射胰岛素的方法来控制血糖,以预防巨婴症等诸多与妊娠糖尿病相关的并发症。曾在怀孕期间发生妊娠糖尿病的妇女,未来会有较大的机会发生2型糖尿病。所以建议曾有妊娠糖尿病的妈妈,应在产后六到十二周再接受一次糖尿病的筛查。

表二:妊娠糖尿病的诊断基准(2004年美国糖尿病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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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糖升高一定是糖尿病吗

我们通过血糖升高来诊断糖尿病,但血糖高却不一定是糖尿病,这需要排除一些继发因素引起的血糖升高。需要详细询问病史,注意起病经过的特殊性,全面、细致的体格检查,配合必要的实验室检查,一般不难鉴别。诊断原发性糖尿病应除外以下几个方面因素:

※内分泌疾病

如肢端肥大症(或巨人症)、库欣综合征、嗜铬细胞瘤可分别因生长激素、皮质醇、儿茶酚胺分泌过多,对抗胰岛素而引起继发性糖尿病或糖耐量异常。胰岛α细胞瘤分泌过多的胰高血糖素,动员肝糖原,促进肝糖原异常而使血糖升高。甲状腺功能亢进时甲状腺激素过多促使肝糖原分解增加,加速全身代谢和消耗能量,肠道对糖类吸收加速引起暂时性高血糖,加重胰岛负担而诱发糖尿病。

※急性感染

急性感染应激状态时,胰岛素对抗激素(如肾上腺素、促肾上腺皮质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和生长激素)分泌增加,可使糖耐量降低,出现一过性血糖升高。

※药物因素

一些药物如噻嗪类利尿药、糖皮质激素、口服避孕药、阿司匹林、三环类抗抑郁药等也可抑制胰岛素释放或对抗胰岛素的作用,影响糖耐量引起血糖升高。长期服用大量糖皮质激素可引起类固醇糖尿病。

※肝脏疾病

弥漫性肝病患者,葡萄糖转化为肝糖原能力减弱,肝糖原贮存减少,进食后1/2~1小时血糖可高于正常,出现糖尿,但空腹血糖偏低,餐后2~3小时血糖正常或低于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