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博士周君墓表 欧阳修

太常博士周君墓表 欧阳修

有笃行君子曰周君者,孝于其亲,友于其兄弟,居父母丧,与其兄某弟某居于倚庐,不饮酒食肉者三年。其言必戚,其哭必哀,除丧而癯然不能胜人事者,盖久而后复。自孔子在鲁,而鲁人不能行三年之丧,其弟子疑以为问,则非鲁而他国可知也;孔子殁,而其后世又可知也。今世之人,知事其亲者多矣,或居丧而不哀者有矣,生能事而死能哀,或不知丧礼者有矣,或知礼而以谓丧主于哀而已,不必合于礼者有矣。如周君者,事生尽孝,居丧尽哀,而以礼者也。礼之失久矣,丧礼尤废也。今之居丧者,惟仕宦婚嫁,听乐不为。此特法令之所禁尔!其衰麻之数,哭泣之节,居处之别,饮食之变,皆莫知夫有礼也。在上位者,不以身率其下;在下者,无以望于其上,其遂废矣乎!故吾于周君有所取也。

君讳某,字某,某州县人也。天圣二年,举进士,累官至太常博士,历连、衡二州司理参军,桂州司录,知高安、宁化二县,通判饶州,未行,以庆历五年六月朔日卒于朝集之舍,享年五十有一。皇祐五年某月日,葬于道州永明县紫微冈。曾祖讳某,祖讳某,父讳某,赠官某。母唐氏,封某县太君。娶某氏,封某县君。君学长于毛郑《诗》、《左氏春秋》。家贫,不事生产。喜聚居,官禄虽薄,常分俸以周宗族朋友。人有慢己者,必厚为礼以愧之。其为吏,所居皆有能政。有文集二十卷,君有子七人:曰谕,鼎州司理参军;曰诜,湖州归安主簿;曰谧,曰讽,曰諲,曰说,曰谊,皆未仕。呜呼!孝非一家之行也,所以移于事君而忠,仁于宗族而睦,交于朋友而信。始一乡,推之四海,表于金石,示之后世。而观考君之所施者,无不可以书也,岂独俾其子孙之不陨也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