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

总结

46.因此经上说,“创造天地的来历乃是这样:日子被造后,上帝创造天地,和野地的草木,它们还未发出来;以及田间的菜蔬,它们还没长起来。”[80]他成就这些不同于他如今通过雨水和人的耕作所做的工。出于这个原因,《圣经》又说:“因为上帝还没有降雨在地上,也没有人耕地。”[81]他起初一次性创造了万物,在六日里完成了整个工,他让在创造万物之前创造的那个“日子”重复出现六次,所以他不是在持续的一段时间完成所有工,而是在一个计划里让所有的工以原因的形式显现。[82]第七日他歇了所有的工安息了,也把这安息慷慨地向“日子”显明,好叫它以这种知识为乐。因此他祝福第七日,定它为圣日,不是通过任何工作,而是通过他的安息。

上帝不再创造任何新的造物,但通过他对世界的管理引导并统治他一次性创造的万物,因而他一直工作,毫无停歇,既安息又工作,两者是同时的,如我上面所解释的。上帝如今一直在时间中做工,这些工的开端就是《圣经》故事所说的“有泉从地涌出,滋润遍地”[83]。关于这个泉,我想该说的我们都已经说了,所以现在应该开始解释后面的经文。

[1]《创世记》二章4-6节。奥古斯丁读到第4节时不确定断句在哪里,从句“日子被造后”既可以跟前面的主句,也可以跟后面的主句。他认为两者都可以,都与他对《创世记》一章3节的解释相一致。关于奥古斯丁使用的拉丁文本的讨论,见Agaesse-Solignac 48.668-670.《加拉太书》六章1节。

[2]《创世记》一章1节。Creaturam或naturam。

[3]根据奥古斯丁的解释(见第一卷),《创世记》第一节里的“天”意指属灵造物,也就是天使;“地”指上帝所造的所有可见事物。在这个阶段的天与地都被认为处于未成形状态,它们的未定形的质料在起源上但不是在时间上先于它们的形成。在随后的叙述中,造物的形成不包含任何时间上的间隔,因为上帝同时创造万物,也就同时创造质料和形式。Aug.,Contra adversarium legis et prophetarum 1.14.20(ML 42.614):“如果他们认为人应该以这样的方式被造,即他不愿意犯罪,那么他若以这样的方式被造,即只要他不愿意,他就不可能犯罪,他们应该不会不喜欢。如果一个不可能犯罪的人是更好的,那么一个能够不犯罪的人也是好的。”因此更好的本性是天使和天上的圣徒,他们“不能够犯罪”(non posse peccare),而在此世的人的本性,“能够不犯罪”(posse non peccare),也是好的。按照奥古斯丁的术语,唯有天上的天使和圣徒才拥有真正的“自由”(libertas);我们在此世拥有“意志的自由”(liberum arbitrium),这意味着有可能选择恶。见De correptione et gratia 12.33(ML 44.936)以及Gilson 323-324。

[4]拉丁文是Mundus(对应的希腊文是κòσμος)。

[5]E2,P,R,S,Par,Bod,Nov,Lau,Pal以及m里是obtinet;z基于El,写的是obtinebat。

[6]z文本这里加了“上帝创造”,显然基于E和S的典据。但在P,R,Par,Bod,Nov,Lau,Pal,m里没有这些词。参见《罗马书》十一章20节。

[7]《创世记》一章4-5节。《罗马书》九章22—23节。

[8]见第65页注①。

[9]《诗篇》一百四十五篇6节。

[10]这段话的最后一个句子未见于P,R,S,Bod,Pal,m;但可见于E和z,Agaesse-Solignac也保留了它。参见《罗马书》十二章3节:“不要看自己过于所当看的。”

[11]参见《便西拉智训》十八章1节,亦见第165页注①。见上面第八章。

[12]《创世记》一章12节。奥古斯丁读到的这段拉丁文经文是:“Et produxit terra herbam pabuli(vel herbam feni),seminans semen secundum genus et secundum similitudinem,et lignum fructuosum faciens fructum,cuius semen sumin se secundum genus seper terram.”奥古斯丁在前面(2.12.25)引用该段经文时是这样的:Et eiecit terra herbam pabuli semen habentem secundum sum genus et secundum similitudinem.奥古斯丁对经文作了修改,把semen habentem(自结种子)改为seminans semen(散播种子),很可能是因为他想要更加贴近LXX中的σπειρον σπὲρμα。不过,很难搞清楚奥古斯丁是如何分析这个短语的。有人可能会将这个分词实体化,与herham并置,成为一个独立结构;有人也可能认为semen是produxit的第二宾语,seminans与它一致,但不带宾语。无论如何,奥古斯丁的意思很清楚,经文的语法困难并没有模糊他的解释。他指出,上帝通过地里的原因理性造出青草。因此青草最初在地上生发出来不是因为种子,而是上帝的权能在地里通过原因理性运作的结果。参见《罗马书》九章22—23节。

[13]《创世记》一章11节。前一注释讨论的文本中分词形式的问题在这里再次出现。“某些异端”,这里指摩尼教徒。关于摩尼否认魔鬼是上帝创造,见Hegemonius,Acta Archelai 5(GCS 16.7,5 Beeson;MG 1436A)。

[14]《创世记》一章12节。Aug.,De natura boni 1-4(CSEL 25.855-857 Zycha;ML 42.551-553).

[15]按奥古斯丁的解释,“日”指天使。见前面4.22.39以及第65页注①。奥古斯丁依据他那个时代的信念,认为鬼魔拥有由气构成的身体(corpora aeria)。见De divination daemonum 3.7(CSEL 41.603,15-19 Zycha;ML40.584)。关于他的鬼魔论的更多详情,见De civ.Dei第九卷和第十卷各处,以及F.van der Meer,Augustine the Bishop(London 1961)67-75。

[16]参见《约翰福音》五章17节。奥古斯丁反驳摩尼教徒的作品都完成于本作品之前:De moribus ecclesiae catholicae et de moribus Manichaeorum(388-389),De Genesi contra Manichaeos(388-390),De duabus animabus contra Manichaeos(391-392).Disputatio contra Fortunatum Manichaeum(392).Contra Adimantum Manichaeum(394),Contra epistulam Manichaei(397),Contra Faustum Manichaeum(400).De actis cum Felice Manichaeo(404),De natura bone(405),Contra Secundinum Manichaeum(405-406)。关于奥古斯丁与摩尼教徒争论的研究,见Gerald Bonner,St.Augustine of HippoLife and Controversies(London 1963)193-236。

[17]《创世记》二章8-9节。德尔图良的观点认为,上帝赐给人的尊荣激起魔鬼的焦虑,导致嫉妒;见Tert.,De patientia 5.5-6(CCL 1.303;ML 1.1256B):“甚至当耶和华上帝将他所造的工都交给他自己的形象,即人时,魔鬼对此感到焦虑,无法忍受。他若忍受这一点,就不会忧伤;若不忧伤,就不会嫉妒人……”(tr.E.J.Daly,FOC 40.200)。根据Cyprian的解释,显然是嫉妒导致魔鬼堕落:Cypr.,De zelo et livore 4(CSEL 3.421,8-11 Hartel;ML4.665C):“就在世界之初,魔鬼因嫉妒首先败坏并灭亡。他曾长期贵为天使之首,为上帝所悦纳和喜爱,但当他看到人被按照上帝的形象造出,就恨极,爆发出满腔嫉妒……”(tr.C.Thornton,Library of Fathers 3[Oxford 1840]268)。见E.Mangenot,DTC 4(1911)“Demon d'apres les Peres,”347-349。奥古斯丁接下来提出嫉妒的定义,Cum igitur……invidentia……sit odium felicitates alienae(因此,嫉妒……是恨别人的快乐),这类似于Cic.,Tusc.Disp.3.10.21:Invidentia aegritudo est ex alterius rebus secundis(嫉妒就是对别人的好事感到伤心)。西塞罗创造的invidentia这个词,奥古斯丁用得很少,却是他最喜爱的一个词,见H.Hagendahl,Augustine and the Latin Classics(Studia graeca et latina Gothoburgensia 20,Goteborg 1967)148。

[18]即天使。

[19]《罗马书》十一章36节。《便西拉智训》十章13节。见William M.Green,Initium omnis peccati superbiaAugustine on Pride as the First Sin(Univ.of Cal.Pub.In Class.Philology 13.13,Berkeley 1949)407-431。

[20]《便西拉智训》十八章1节。见第165页注①。《提摩太前书》六章10节。

[21]未成形的质料与成形的造物是同时被造的(concreata)。质料在先不是在时间上(tempore),而是在起源上(origine)。见1.15.29及同上注释48。奥古斯丁认为,在拉丁语里,privatus(私人的)与proprius(个人的,自己的)用作同义词,意指一颗充满贪念因而充满骄傲的心过分依附的东西。毫不节制地爱自己私有的(private)好,不可避免地导致在真正的好上匮乏(privation),这条原则不仅适用于背叛天使的堕落问题,对贪婪的人的堕落也适用。

[22]除了前一注释里提到的那一段落外,亦见1.1.3;1.5.10-11.《提摩太后书》三章2节。

[23]奥古斯丁是在说天使。《创世记》一章1节的“天”被认为是指处于混沌状态的天使。《创世纪》一章3节命令“要有光”被解释为天使造物得到光照并形成。见第一卷各处,尤其是1.9.15-17以及第65页注①。《哥林多前书》十三章5节。

[24]新柏拉图主义者遵循新毕达哥拉斯主义的传统,倾向于把形式或理念与数目相等同。见普罗提诺《九章集》6.6.16。《哥林多前书》十三章4节。

[25]见本书第177页注③。参见De civ.Dei 14.28;“两种爱建了两个城:爱自己轻视上帝的,造了地上之城;爱上帝轻视自己的,造了天上之城。”

[26]出处是《以赛亚书》十一章2节列举的圣灵的七个礼物(LXX和Vulg是七,但希伯来文本中是六)。七这个数被认为表示完全和总体。关于奥古斯丁论圣灵的七个礼物,见Serm.250.3(ML 38.1166)。《约翰福音》八章44节。

[27]《创世记》二章5节。

[28]《哥林多前书》三章7节。此注释主要是对这两个句子在不同的拉丁文本中之差异的比较说明,以及英译者对句式的略微调整,鉴于内容比较烦琐,且与中译本无甚关系,故省略。——中译者注

[29]《创世记》二章6节。(合和本这里为“雾气”,但按拉丁文应为“泉”,下同——中译者注)Marius Victorinus,In epist.Ad Eph.1.21(Teubner ed.145,20 Locher;ML 8.1251 B)谈到两类天使:地上的天使和天上的天使。亦见Victorinus,Adv.Arium 4.5.7-8(SC 68.512 Henry-Hadot;ML 8.1116A)。在《〈创世记〉字疏》(上)3.10.14中奥古斯丁指出,有些基督徒作家认为,魔鬼及其跟随者不属于“天上的”(caelestes)或“天外的”(supercaelestes),但他并不赞成这种观点。见《〈创世记〉字疏》(上)第三卷第98页注③。

[30]至此《创世记》的叙述一直关注第一次创造。根据奥古斯丁,在这次创造活动中,造主潜在地造出菜蔬和树木,在地里植入生发植物的力量。从第二章6节开始,叙述转向上帝对被造世界的管理,原本作为潜能存在的一切,他的神圣权能将它们实际生发出来。现代《圣经》考据学在这里发现有两个故事,源于两种不同传统,一种是祭司传统,创1.1-2.4a,一种是耶和华传统,创2.4b—25。见E.H.Maly,JBC 1(1968)“Introduction to the Pentateuch”,pp.3-4,and“Genesis”,p.9。当身体还活在此生时,叫作“属血气的身体”(corpus animale);复活之后,它就成为一个“属灵的身体”(corpus spiritale)。见1 Cor.15.44。《〈创世记〉字疏》(上)6.19.30中奥古斯丁指出,亚当的身体即使在伊甸园里也是属血气的身体。

[31]斐洛也问过同样的问题。他提出,用单数的“泉”代替复数的泉意指“能产生饮用水的所有地脉”。见Philo,Questions and Answers on Genesis 1.3(LCL,p.3 Marchus)。奥古斯丁采纳这个观点,认为这是可能性最大的答案。见下面5.9.26.参见《罗马书》十二章12节。

[32]后面8.7.13-14.《诗篇》二篇11节。

[33]比逊、基训、底格里斯和幼发拉底河。见《创世记》二章11-14节。奥古斯丁和其他古代基督徒著作家都认为比逊就是恒河,基训就是尼罗河。见下面8.7.13以及本书第189页注②。这基于两类天使观:属世的天使和天上(或天外)的天使。见本书第182页注①。

[34]尼罗河泛滥期从四月到十月。《约伯记》四十章14节(或者四十章19节)(和合本无此节经文,中译者根据英文和拉丁文直译——中译者注)。见本书第187页注①;参见《上帝之城》11.15。

[35]古代人广泛讨论夏季尼罗河涨水的原因。希罗多德(Herodotus)说,在这个问题上有三种观点:(1)来自北方的季风对着河口吹,阻碍河水流向大海;(2)“海洋之河”(the River Ocean)的水流入尼罗河;以及(3)利比亚或埃塞俄比亚山上的雪融化导致河水上涨。持这些观点的分别有泰勒士(THales)、赫克特斯(Hecataeus)和阿拿克萨戈拉(Anaxagoras)。后来讨论这个问题的著作家有Diod.Sic.1.38.-1.41.10;Sen.,Quaest.Nat.4.2.17-30;Pliny,Nat.bist.5.10.51-56.关于这个话题的古代理论的全面探讨,见Albert Rehm,Pauly-Wissowa-Kroll 17.1(1936)s.v.“Nilschwelle”,pp.571-590。《诗篇》一百零三篇26节(和合本无此节经文,中译者根据英文和拉丁文直译——中译者注)。

[36]《诗篇》七十七篇45节以及一百零四篇34节。在奥古斯丁所用的OL本中,我们看到这几节用的是单数名词(rana和locusta)。《约伯记》四十章14节(希伯来文本19节)。奥古斯丁的OL(基于LXX)是这样的:Hoc est initium figment Domini,quod fecit ut inludatur ab anglis eius(这是耶和华所造之工的开端,他造出这开端,是让他的天使嘲笑)。Vulg.文本:Ipse est principium viarum Dei;qui fecit eum applieabit gladium eius(他是上帝之道路的开头,创造它的,要加给他刀剑)。RSV:“他在上帝所造的物中为首,创造它的,给它刀剑。”希伯来文第二行有错误,译本按各自的推测翻译,见Marvin H.Pope,The Anchor BibleJob(New york 1965)266。上下文中谈到两个大兽Behemoth(河马?)和Leviathan(鳄鱼)。14节(19节)提到Behemoth。“Behemoth和Leviathan象征着混乱的权势,它们怪异而凶险,是人无法理解的,但它们也是上帝的造物,上帝在它们身上取乐,通过它们彰显他的存在。”(R.A.F.MacKenzie,JBC 1[1968]“Job”,532)所以,毫不为奇,奥古斯丁和其他注释家都很自然地认为Behemoth就代表魔鬼。

[37]第五卷各处,尤其是第四章。恶人构成一个身体,以魔鬼为头,奥古斯丁从四世纪后期的多纳图主义神学家Tyconius,Liber regularum(ML 3.37.55)了解熟悉这种观点。奥古斯丁在De doctr.Christ.3.30.42-3.37.55(ccl 32.102-15;ML34.81-88)中讨论了这些规则。第七条就是“关于魔鬼及其身体”(de diabolo et eius corpore)。这个观点也可见于亚历山大里亚的塞里尔(Cyril of Alexandria)、希拉里(Hilary)、安波罗斯(Ambrose)、安波罗西亚斯特(Ambrosiaster)以及一些后期著作家笔下,见Sebastian Tromp,S.J.,Corpus Christi quodest ecclesia 1(2nd ed.Rome 1946)160-166;Agaesse-Solignac 49.551-552

[38]参见《约翰福音》五章17节:“我父做事直到如今,我也做事。”

[39]《创世记》二章4-5节。

[40]《创世记》二章6节。参见《罗马书》一章17节。

[41]神圣原型在拉丁语里称为raliones,即原因(reasons)。它们被认为等同于神的完全,是造物的原型,造物是它们的复制品。见Aug.,De diversis quaest.46,De ideis(CCL 44A.70-73;ML40.29-31)。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对奥古斯丁的影响明显可见。参见《诗篇》九十三篇15节。

[42]《约翰福音》一章1-3节。《以赛亚书》十四章12—15节。

[43]《罗马书》十一章34-36节。这是Tyconius,Liber regularum 7(ML 18.55-56)的解释。见Aug.,De doctr.Christ.3.37.55(CC L 32.115,15-23;ML 34.88),亦参De civ.Dei 11.15。

[44]《约翰福音》一章3-4节。对于3-4节有两种标点法,我们可以译为:“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他造的。生命在他里头。”Westminster版和RSV的译者是这样理解的。但也可以像奥古斯丁这样断句,于是经文就译为:“没有他,无物被造。凡被造的,就是他里头的生命。”耶路撒冷版《圣经》、新英语《圣经》、新美国《圣经》以及TNT都采纳这种断句法,不同译本在措辞上略有出入。关于魔鬼是整个恶人之体的头这一观念,见上面第二十二章以及本书第187页注②。

[45]奥古斯丁这里反对的这种译法可见于新美国《圣经》。《马太福音》十三章28节。

[46]《诗篇》一百零四篇24节。《约翰福音》六章70节。

[47]《歌罗西书》一章16节。《加拉太书》三章29节。

[48]《约翰福音》五章26节。《加拉太书》三章16节。

[49]《约伯记》二十八章12-13节。(“智慧的价值”在奥古斯丁的拉丁文本里为“他的道路”——中译者注)《以西结书》二十八章12—13节。

[50]《约伯记》二十八章22-25节。见《雅歌》四章12—13节。

[51]《出埃及记》三章14节。这里奥古斯丁略带迟疑地支持第一种可能性,他已经在上面第十六章和第二十三章中作了解释。第二种在第十七章和第十九章中解释,第十七章提出在第四种回答中产生的问题。在De civ.Dei11.11-15中他也思考了这些可能的回答,但没有对这个问题作出定夺。在人生末年,即公元426—427年时,奥古斯丁在De correp.Et gratia 10.27(ML 44.932-933)中似乎赞同第三种解释,即魔鬼及其天使在堕落之前与善良天使共同享有一定程度的幸福,但不是完全的福祉,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的幸福是否没有终结。当背叛天使堕落之后,善良天使选择保守忠诚,上帝就向后者显明,他们永远不会坠落,因此他们的幸福永无止境。见Gerard Philips,La raison d'etre du mal d'apres saint Augustin(Museum Lessianum,section theologique 17,Louvain 1927)202-204。

[52]《使徒行传》十七章28节。

[53]《所罗门智训》十三章9节。参见《彼得后书》二章4节。在De civ.Dei 15.23中奥古斯丁引用这段经文如下:“就是天使犯了罪,上帝也没有宽恕,曾把他们丢在地狱,交在黑暗坑中,等候审判……”应该注意的是,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中对堕落天使的描述(在地狱)更接近圣彼得,而这里说他们在环地周围的大气中。

[54]《约翰福音》一章3节、10节。见第六至十一章以及第二十二章。

[55]《所罗门智训》十一章18节。

[56]见第五卷第三章以下。

[57]《便西拉智训》十八章1节。《约翰福音》十三章2节。

[58]“日”就是创造的第一日。创1.5:“上帝称光为昼,称暗为夜。有晚上,有早晨,这是头一日。”这日,也就是光,奥古斯丁把它理解为天使,上帝赐给他们关于其他造物的知识。见上面4.22.39.Inducta.

[59]在上面4.22.39-4.24.41解释了天使的早晨知识和晚上知识。见上面11.12.16。

[60]《雅各书》一章17节。古代意大利的一个民族,生活在罗马东部的山上。他们的巫师以医治蛇伤闻名,据称对蛇有惊人的魔法力。奥古斯丁可能想到了大普林尼Nat.hist.28.4.19(LCL,p.15.tr.Jones)的记载:“许多人相信通过魔法可以令陶罐破碎,还有不少人甚至相信可以控制蛇;这些被控制的蛇可以自己破咒,这是它们拥有的唯一才能;通过马尔西的咒语甚至可以在它们晚上入睡时把它们聚焦起来。”见E.T.Salmon,OCD(2nd ed.1970)s.v.“Marsi”,1977-1979。

[61]《加拉太书》三章19节:“律法是为什么有的呢?原是为过犯添上的,等候那蒙应许的子孙来到,并且是藉着天使经中保之手设立的。”奥古斯丁在写《创世记》注释和《加拉太书》注释时对这段晦涩的经文有误解。见他的Epistolae ad Galatas expositionis liber unus 24(ML 35.2122),他理解为“子孙……藉着天使设立的”,而不是“律法……藉着天使宣告的”。他在《订正录》2.50.2或2.24.2(CSEL 36.160,5-10 Knoll;ML 32.640)中参考了更好的版本,尤其是那些希腊文本,纠正了这个误解:“在那篇作品[De Gen.ad litt.]的第五卷和其他地方,我写有‘蒙应许的子孙,并且是藉着天使放在中保之手’这样的话,后来我查阅了更好的文本,尤其是那些希腊文本,发现这话没有忠实于圣保罗的原文。许多拉丁文本把文中指律法的话错误地译成子孙。”奥古斯丁还在下面9.16.30和9.18.35中提到《加拉太书》的这节经文。Ad agnoscendam.

[62]《以弗所书》三章8-11节。灵魂转世论在希腊和罗马作家笔下不断出现,它可以追溯到毕达哥拉斯的学说,见John Burnet,Greek PhilosophyThales to Plato(London 1914,rpt.1943)43。奥古斯丁已经讨论并驳斥了这个理论(7.9.13—7.11.17)。关于柏拉图和新柏拉图主义者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见本书第13页注①。

[63]参见《马太福音》二十二章30节。《民数记》二十二章28节。

[64]参见《希伯来书》一章2节。《出埃及记》七章8—13节。

[65]《箴言》八章23节。《罗马书》十一章33节:“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

[66]《诗篇》一百零四篇24节。《创世记》三章1—3节。

[67]《提摩太前书》三章16节。

[68]《约翰福音》五章17节。参见《诗篇》一百零二篇18节(和合本一百零三篇18节:“那些遵守他的约,记念他的训词而遵行的人。”)。

[69]《约翰福音》十四章10节。《创世记》三章4—5节。

[70]《约翰福音》五章21节。

[71]《约翰福音》十五章36-38节。

[72]《创世记》二章2节。《创世记》三章6—7节。

[73]《所罗门智训》六章17节。当亚当和夏娃违背上帝的命令之后,“他们的身体可以说就染上了死这种致命的疾病”(上面9.10.17);属血气的欲望“在这必死的身体”(10.12.21)里变得不可避免。参见圣保罗《罗马书》五章12节以及七章23—24节。

[74]我们不知道当奥古斯丁提到这种关于神意的奇怪观点时想到了哪些哲学家。关于这个问题的解释,见Agaesse-Solignac 48.678-679。《罗马书》七章23节。血气之体(我们所拥有的生命之体)和灵性之体(我们复活之后将拥有的身体)之间的分别基于《哥林多前书》十五章44节。奥古斯丁已经解释亚当原本拥有血气之体[《〈创世记〉字疏》(上)6.19.30],如果他不犯罪,它将会转变“成为另一种身体,没有死……”(9.3.6;参9.10.17)。

[75]《诗篇》一百四十八篇7-8节。《创世记》三章7节。

[76]《马太福音》十章29节;六章30节。《路加福音》二十四章31节。

[77]参见《所罗门智训》十一章21节。关于奥古斯丁对这节经文的解释,见本书第127页和129页注释。

[78]注意胚或芽(germen)与种子(semen)的区别。奥古斯丁这里讲的种子是动力因,不是一种物质实体,而是一种物质力量,决定一个有机体的生长。见本书第164页注①。Irenaeus,Adv.Haereses 3.23(SC 211.456-60 Rousseau-Doutreleau;MG 7.963)认为亚当的反应不只是因为他觉得必须把与情欲相关的部位遮掩起来,而且因为违背了命令而害怕、困惑,还因为他觉得自己不配站在上帝面前。

[79]这里提到的种子是有形可见的种子。《创世记》三章8节。

[80]《创世记》二章4-5节。《创世记》三章8节。

[81]《创世记》二章5节。《创世记》三章9节。

[82]根据奥古斯丁的解释,这“日子”就是天使一族,他们的心灵被照亮,从而在造物被造之前就能看见它们。见前面4.22.39以及第195页注②。

[83]《创世记》二章6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