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欲之疾(libidinis morbus)源于罪

情欲之疾(libidinis morbus)源于罪

16.然而,我们或许可以作更好也更恰当的设想,即安置在乐园里的始祖的血气之身具有这样的本性,在他们未被定罪服在死之下时,并没有对肉体享乐的欲望,不像我们今天从可朽之树发出的身体那样。我们不能说,当亚当和夏娃吃了禁树上的果子之后什么事也没发生。因为上帝并不是对他们说:“你们吃了,就得死”,而是说:“你们吃的日子必定死。”[39]所以,就在他们吃的那日,圣保罗所哀叹的事降临到他们身上,保罗说:“按着我里面的意思,我是喜欢上帝的律,但我觉得肢体中另有个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战,把我掳去,叫我附从那肢体中犯罪的罪。我真是苦啊!谁能救我脱离这取死的身体呢?感谢上帝,靠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就能脱离了。”[40]如果他说“谁能救我脱离这可朽的身体”(de hoc mortali corpore),那似乎不够充分,所以他说“脱离这取死的身体”(de corpore moritis huius)。同样,他还在另外的地方说:“身体就因罪而死(mortuum est propter peccatum)。”[41]他不是说“身体是可朽的(mortale)”,而是说“身体是死的(mortuum)”,尽管它肯定是可朽的,因为它将来是会死的(moriturum)。因此,虽然我们始祖的身体是血气的身体,不是属灵的身体,[42]但我们不能认为他们在犯罪之前就是“死的”——我是指必然要死(necesse esset ut morerentur);只是到了他们违背禁令碰触那树的日子,[43]他们的身体才成为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