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观点的论证

第一种观点的论证

36.利未藉亚伯拉罕纳了十分之一,因为他已经在亚伯拉罕的身中(尽管这只是按着肉身说的),正如亚伯拉罕自己在他父亲的身中。换言之,利未从他父亲亚伯拉罕出生,就如亚伯拉罕从自己的父亲出生,即通过肢体里“与心里的律相争”的那个律[84],以及一种不可见的情欲出生,[85]尽管贞洁而美好的婚姻权利不允许肢体的律猖獗,只允许婚姻双方通过它完成族类的延续。

但基督并没有藉亚伯拉罕纳十分之一,他的肉身从那个源头而来,却不是溃烂的伤口,而是治疗的材料。因为这种十分之一预示了治疗,[86]在亚伯拉罕肉身里纳十分之一的是得医治的利未,而不是提供医治的基督。这肉身,不仅指亚伯拉罕的肉身,也包括属地的第一人的肉身,既有罪的伤口,也有治疗那伤口的疗方:罪的伤口在那个与心里的律争战的肢体之律中,它由某个种子理性(seminali ratione)遗传给所有后代;而医治伤口的疗方则在从童贞女所取的身体里,这身体只从童贞女取了形体的质料,没有情欲的作为,通过神圣的理性原则怀胎、形成,目的是分有人的必死性,但完全不沾染罪,给人复活的盼望,没有绝望的恐惧。

因此我认为,即使那些捍卫灵魂遗传论的人也承认,基督的灵魂不是从那犯了罪的初人的灵魂产生的。因为他们主张灵魂的种子在性交中通过父亲的精子传递,[87]但基督孕育的方式与此完全不同。他们还认为,如果按灵魂说基督也在亚伯拉罕身中,那他也应纳十分之一;但圣经证实他没有纳十分之一,正是基于这个理由,他的祭司职位不同于利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