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1 证据
附录1 证据
1.《订正录》1.17或1.18(CSEL 36.86,13-17 Knoll;ML 32.613):我一直没有将它(《〈创世记〉字疏:一篇未完成的作品》)发表,甚至想过要把它销毁,因为我后来写了一部十二卷的《〈创世记〉字疏》;虽然你在那部作品中遇到的问题可能比找到的答案更多,但无论如何早先的这篇不能与后来的那部相提并论。
2.《订正录》2.50或2.24(CSEL 36.159,10-160,18 Knoll;ML 32.640):同时(当他写作《论婚姻的益处》和《论贞洁》时)我写了十二卷本的《创世记》注释作品,从经文开头一直注释到亚当被赶出乐园,又安设发火焰的剑把守生命树的道路。但是当我用十一卷注释完这三章经文后,又加了第十二卷,比较深入地思考乐园的问题。这部书取题为《〈创世记〉字疏》,也就是说,不是按照寓意,而是根据其自身特有的历史意义来解释。书中提出的问题比找到的答案更多,而且所找到的答案也有许多是不确定的。那些不确定的回答则需进一步研究加以推进。我是在开始《三位一体》的写作之后才着手写作该部作品的,但先于《三位一体》完成了这十二卷本。在回顾中我按写作开始的时间顺序列出了这些作品。
在该作品的第五卷(5.19.38)和其他地方(9.16.30,9.18.35)我写有“蒙应许的子孙,并且是藉着天使放在中保之手”这样的话,后来我查阅了更好的文本,尤其是那些希腊文本,发现这话没有忠实于圣保罗的原文。许多拉丁文本把文中指律法的话错误地译成子孙。在第六卷(6.27.38)我说到亚当因罪丧失了上帝的形象——他原是按着这形象造的,这话不能理解为他里面不再有这形象的任何痕迹了,而是说这形象受到了毁损,需要更新。我在第十二卷(12.33.62)里谈到阴间,我想我原本应该说它就在地下,而不是提出理由说明为何要相信或者认为它在地下,似乎原本人们不是这么认为的。该作品开篇说:“整部圣经分为两个部分。”
3.《书信》159.2(CSEL 44.4999,17-500,4 Goldbacher;ML 36.699):这个问题(即入睡和清醒时灵魂产生的影像问题)我在《创世记》注释作品的第十二卷作了详尽考察,我在讨论中援引了大量例子,既有我个人的亲身经历,也有别人的可靠报告。当你读到这篇作品时,请你自己判断我在讨论这些问题上的能力和成效;也就是说,如果主允许我在尽可能且适宜的修订之后出版这部书,从而避免过于冗长的讨论,免得过分耽搁,辜负翘首以待的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