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环保目标

五、环保目标

为满足国家“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的生态要求,在施工过程中,应把工程设计和施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低限度,确保铁路沿线景观不受破坏,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不受污染,植被有效保护,噪声、振动和扬尘的环境影响得到有效控制,文物得到有效保护;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做到环保设施与工程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